【培養弱勢家庭及偏遠地區學生正向英語學習能力】公益勸募活動捐款徵信

依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八條規定,勸募團體應於勸募活動期滿之翌日起三十日內,將捐贈人捐贈資料、勸募活動所得與收支報告公告及公開徵信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。為尊重個人隱私,若您無意公開刊登捐款資訊,煩請來電告知,謝謝!電話:(04) 2273-3103。

勸募字號:衛部救字第1121364173號

勸募期間:113/01/01~113/12/31

 

捐款日期 收據編號 捐款人姓名 捐款金額
113/12/27 202412270006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50,000

以上合計 50,000。

收支執行情形

項目 說明 收入 支出 經費來源
合作單位拜訪及攝影記錄 收集質化資料,落實計畫評估 0 6,476 自籌 6,476
交通、網路、房租 拜訪單位之停車費、高速公路過路費、網站網路費、房租分攤 50,000 125,000 自籌 75,000
勸募所得 50,000
合計 50,000 131,47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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